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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冉光国等8人涉黑案在重庆三中院开庭

时间:2009-11-20     作者:杨君相【原创】

11月19日上午,冉光国等人“涉黑”团伙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告人冉光国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6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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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自2004年5月以来,被告人冉光国在武隆县白马镇纠集冉勇、彭谚程以及张竣、王华、夏祥勇、张全洪、杨彪等人,采用暴力手段,与余阗、邵小江等人争夺势力范围,将余阗、邵小江等几股势力赶出白马镇。自2006年起,冉光国凭借该组织在白马镇的强势地位,长期开设茶馆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放高利贷,并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形成了以冉光国为组织领导者,冉勇、彭谚程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冉光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伙同其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组织持械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他人,故提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冉勇、彭谚程等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此次庭审重庆三中院邀请了1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预计庭审一天。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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