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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雨律师为被告人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导读: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本所景镐举、胡彩蝶、王占兵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由:诈骗罪 辩护律师: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景镐举、胡彩蝶、王占兵律师。 被不起诉人:邹某、曹某某 案号:驻驿检刑不诉[2022]175号 基本案情:邹某和他人开办有多家销售公司在网络平台销售广州某品牌的化妆品,侦查机关认为公司的销售方式涉嫌诈骗,刑事立案后邹某所在的公司80余人被刑事拘留,济世雨景镐举、胡彩蝶、王占兵律师分别担任邹某、曹某某的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出邹某某、曹某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为由逮捕20人,其他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院诈骗罪将邹某、曹某某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时,辩护人为邹某、曹某某做无罪辩护,庭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而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处理结果:检察院对二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解析:本案的重点是公司的经营行为和销售模式是否构成诈骗罪,民事欺骗和刑事诈骗之间的区别,行为人采取了欺骗的手段,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是本案的关键,要准确区分其行为是构成刑事犯罪还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能认为只要存在欺骗手段就是刑事诈骗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审慎甄别罪与非罪的界限,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不当追责。 景镐举律师个人简介: 律所主任,二级律师,执业二十多年来办理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常年担任多家政府单位及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风险防控方案,擅长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各领域的法律诉讼及非诉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办案细致、认真研究、勤于沟通、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