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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雨讲堂第十五期——《刑事辩护之律师会见》 把握会见技巧,防范执业风险2024年9月5日下午,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济世雨讲堂”如期开播。本期讲堂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景镐举亲自主讲——《刑事辩护之律师会见》,全体实习律师到会参与。 首先,景主任为大家讲解了会见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准备会见手续,一定要准备好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律所介绍信以及律师个人的执业证和身份证。二是预约会见时间,可以通过看守所电话或网络小程序预约。三是查阅涉及罪名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特殊案件,是否需要批准。 其次,讲解会见过程。办理好会见手续后,到指定的会见室等待会见。见到被会见人后一定要问候被会见人,关心其关押期间的生活情况,表达对他们的安慰和鼓励,以拉近彼此的关系。制作会见笔录时要写上时间、地点、会见人、记录人、被会见人信息,然后询问被会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同意会见律师代理本案,什么时候、因为什么、怎么被羁押羁押羁押羁押的,被会见人对涉嫌的罪名和犯罪事实的看法和观点,解答被会见人的法律咨询,向被会见人了解最新案件进展或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能否变更强制措施,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量刑情节,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况,会见时的陈述是否和向办案机关陈述一致等,最后一定让被会见人签字。会见结束后一定要等办案机关过来提人才能走。经看守所同意,辩护律师可以接受被会见人提交的与辩护有关的书面材料。 然后,景主任讲述在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时,要带着问题阅卷,总结问题,以便在会见时询问被会见人,要提前告知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案件可能的后果。在审判阶段,开庭前会见应向被告人介绍法律规定、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事项。提前写好辩护词,让被告人签字或在会见笔录中确认是否同意按照有罪或无罪辩护。判决下来后,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有无新证据提交等。 最后,是解答问题环节。实习律师们踊跃提问,景主任一一解答。这场授课最终在响声不断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