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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雨讲堂第二十七期 建工纠纷案件实务7 月 25 日下午,“济世雨大讲堂”的建工案件实务专题第二场培训在济世律师事务所7楼会议室开讲。本次培训由经验丰富的景主任主讲,旨在提升青年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实务处理能力,内容聚焦建工案件核心要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 培训伊始,景主任围绕 “在建工合同中损失的举证责任” 展开详细讲解。他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系统梳理了诉讼请求中损失举证的关键要素、证据类型及举证逻辑,强调在司法实践中,损失的合理性、关联性证明往往是案件胜负的关键。随后,针对 “违约金和违约损失的区别” 这一易混淆的问题,景主任通过对比法条规定与典型案例,清晰阐释了二者在适用前提、计算标准及法律后果上的差异,帮助参训律师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实践应用边界。 为让参训人员直观感受专业文书的撰写思路,景主任特意选取了多份办理过的优秀答辩状进行细致剖析。他逐段解读答辩状的逻辑架构、抗辩要点及法律依据,引导大家学习如何精准提炼案件核心争议、如何运用法律条文支撑抗辩观点、如何通过条理清晰的表述提升文书说服力。在分析过程中,景主任还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答辩状撰写的实用技巧,如针对原告主张精准回应、突出案件关键事实等,让参训律师受益匪浅。
针对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在证据准备与梳理中常见的问题,景主任进行了集中指导。他归纳指出,部分律师存在证据收集不全面、关联性不强、分类混乱等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优秀的处理方式:如采用录音材料文字整理后采取重点标识,并在旁边进行证明目的书写等。这些实操性建议为青年律师规范证据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培训的互动环节中,景主任与参训律师就 “合同中的仲裁约定是否对第三方实际分包承揽人当然有效” 这一实务难题展开深入探讨。大家结合不同案情各抒己见,景主任则从合同相对性原则、第三方分包承揽人法律地位等角度进行分析,指出仲裁约定对第三方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关键在于第三方是否明知并接受该约定、是否实际参与合同履行等因素。这场思想碰撞让参训律师对仲裁条款的效力范围有了更全面的理解。 此次培训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既有对核心法律问题的深度解读,又有实务技能的细致传授,有效提升了青年律师处理建工案件的专业能力。参训律师纷纷表示,通过培训不仅夯实了专业基础,更明晰了实务操作中的重点与难点,未来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济世律师事务所也将持续开展此类实务培训,助力青年律师快速成长,为律所专业化发展注入源源不断活力。 |
